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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為迎接新高中課程,學校紛紛成立通識科科組,由科主任帶領數名不同學科背景的教師,著手擬訂教學目標及編寫課程材料,為教授通識科作好準備。而在準備過程當中,科組同工或會遇上多項問題,亦會因應校本情況而有不同需要。以下是我們與教師接觸後發現的三項較為普遍的需要:
- 需要一:建立校內通識科教師的共識
- 需要二:確定漸進和具體的學習目標
- 需要三:依循一套可行的課程設計步驟
三項普遍需要
需要一:建立校內通識科教師的共識
通識科科組的成員往往由不同學科背景的教師組成。這個特別的組合既有優點,亦有缺點。科組成員如果能夠集思廣益,可以擴闊彼此的知識層面及探討問題的角度;相反,如果成員之間缺乏溝通,便會產生各自表述的情況。因為不同學科背景的教師,或會傾向從專科角度看待通識科課程,例如中史科教師處理「現代中國」單元,可能用很多時間交代歷史事件的來龍去脈;生物科教師處理「公共衛生」單元,可能很詳細解釋生病的原因和身體的防禦機制。因此,規劃校本通識科課程的首項需要,正是透過科組會議或其他途徑,依據課程文件來建立校內通識科教師的共識。
需要二:確定漸進和具體的學習目標
通識科經常使用互動形式的教學策略,例如辯論、角色扮演、小組討論,旨在利用這些教學策略以提升學生共構知識的能力。如要取得教學成效及避免教學只停留於活動層面,則需要明確的學習目標。在《通識教育科課程和評估指引》,清楚列明課程宗旨、學習成果(第4至5頁)、評估目標(第102至104頁),以及這三者的關係(第99頁至101頁)。而為了方便使用,我們將它歸納為17項學習和評估目標 。我們建議教師在規劃為期三年的通識科校本課程時,需要不斷地思考兩項問題:
- 在這三年當中,如何漸次協助學生達到相關目標?
- 如何透過學習內容具體提升學生的能力?
當然在日後實際施教時,科組老師亦需要因應學生情況,檢視和調校有關規劃。
需要三:依循一套可行的課程設計步驟
規劃校本課程的具體運作,往往涉及很多決定,部份是行政決定,例如有哪些教師將會任教通識科、他們的教節多少等。這些行政決定往往對課程的基本結構產生很大影響。課程的基本結構涉及如何劃分學習階段,以及哪些東西是組織課程的基本單位。前者一般根據全校的學期劃分,例如每學年分成兩個學期,三年課程自然分成五至六個學習階段。至於以哪些東西作為組織課程的基本單位,則可以有不同取向,例如可以用六個單元、或是三個學習範圍、議題和主題,甚至是某種程度的組合。決定了課程的基本結構,科組成員就可以開始設計課程內容,包括各階段的學習和評估目標、相關的教學策略和學習材料等。到了這個階段,科組會議需要一套可供依循的課程設計步驟,使討論更有方向、效率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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