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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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寫教學和評估計劃步驟

針對三項普遍需要,我們設計一套規劃校本通識科課程的方法,供學校參考。我們可以稱該套方法為「學與教及評估計劃的編寫」,它曾在多間學校實行,証明它為學校提供可依循的步驟,以及可行性極高。

該套方法要求科組成員首先按照既定的學習階段和學習單元,確定具體的預期學習成果。美國教育學者拉爾夫.泰勒(Ralph Tyler, 1949)說:「教育目標成為課程設計的標準與出發點。通過它,課程材料得以選擇,課程內容得以成形,學習指導過程得以發展,評估工作得以準備……教育目標陳述的目的在於確定學生身上將要發生的變化,以此來設計各種活動並使之指向既定的目標。」

首先確定教學和評估目標的課程設計,有以下好處:

  • 促進學生自我導向學習,提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
  • 具體的教學和評估目標能幫助教師選取教材,亦可以因應實況加以調適
  • 與明確的教學和評估目標相比,教學策略和學習內容可以處於次要地位,賦與教師更多的空間發揮專業
  • 根據明確和具體的教學和評估目標,可以更有效地檢視學生的學習進度

至於如何有效地訂立定各個階段的學習和評估目標?如何按部就班編寫教學和評估計劃?我們曾與多間學校協作,並整理實踐經驗,建議大家利用以下三項討論項目來建立通識科科組教師的共識,繼而訂出具體目標。為了簡單說明,這裡選用「單元」作為組織課程的學習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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