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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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表述各個階段的學習和評估目標

經過前兩項步驟,科組老師已大致達到一定共識,亦能夠掌握教學方向和重點。但是要將共識落實到集體執行的層面,我們仍需要一套簡單的共同架構和用語,將大家的共識清楚表述,這裡我們選用了17項學習和評估目標 。這17項目標既可為表述各個學習階段的目標提供基礎用語,亦可以把課程、教學和評估三者結合起來,有利於設計促進學習的評估。具體處理方法是將17項一般性的目標(general learning & assessment objectives),因應各個學習階段的要點,包括技能、價值和知識內容,轉化成具體的學習和評估目標(specific learning & assessment objectives)。例如某校中四級處理「今日香港」單元,經過首兩個步驟後,將第二項的一般性目標:

「從當代的議題中辨識一些概念和/或應用某些概念來分析當代的議題,並能恰當地引用例子/提出證據來支持其論據。」
轉化成如下具體目標:
「應用某些概念/詞彙(例如持扮者、公共設施、公民意識、政府角色等)分析有關社區/社會發展的討論,並能恰當地引用例子支持自己的看法 。」

透過建立各個學習階段的具體學習和評估目標,一方面可以為通識科學習提供方向,另一方面可以用作檢視學習進度,調較教學步伐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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