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

 
簡介 > 評估的角色

簡介

本部份旨在說明評估在通識教育科課程之學與教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評估的主導原則,並闡述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的重要性。此外,本部份亦會提供通識教育科課程的校內評估與公開評核部分的詳細說明,並闡述如何製訂和維持等級水平,以及如何根據等級水平匯報學生的成績。有關評估的一般指引可參閱《高中課程指引》(2007)。

目的

評估是蒐集學生學習表現顯證的工作,是課堂教學一個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部分,能達成不同的功用,供各使用者參考。

  • 首先,就教學成效的大小和學生在學習方面的能力強弱,向學生、教師、學校和家長提供回饋。
  • 其次,為學校、學校體系、政府、大專院校及僱主提供信息,以便各持份者能監察成績水平,有助他們作出遴選決定。
  • 評估最重要的作用是促進學習及監察學生的學習進度。不過,於高中期間,評核在協助頒發證書和遴選方面的功能較為顯著;換言之,由於評核結果常被用來作出影響個人出路的重要抉擇,這使評核無可避免地具有高風險的性質。

香港中學文憑為完成中學課程的學生提供一項通用的資歷,以便學生升讀大學、就業、進修和接受培訓。該文憑綜述學生在四個核心科目(包括通識教育科)和各個選修科目,包括學術科目和新的應用學習課程的表現。此外,學生的其他表現,必須一併參照「學生學習概覽」內所列的有關資訊。

參考資料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 水平參照成績匯報資料套 (通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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