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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學習的評估」與「對學習的評估 」
評估可按其兩個主要目的分為「促進學習的評估」和「對學習的評估」。
「促進學習的評估」 是要為學與教蒐集回饋,並運用這些回饋幫助教師相應調校教學策略,令學習更有效。這種評估因為是關乎學與教的發展和調校,故被稱為「進展性評估」。進展性評估是需要經常進行的,一般來說,這種評估關注的是較小的學習點。
「對學習的評估」是要評定學生的學習進展。這種評估因為總結了學生學會了多少,故被稱為「總結性評估」。總結性評估通常是在經過一段較長學習時間之後進行的(例如在學年終結時,或在完成一個學習階段之後),所評估的是較大的學習面。
進展性和總結性評估
事實上,進展性和總結性評估之間並沒有鮮明的分野,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同一項評估可以同時達到進展性和總結性的目的。教師如欲進一步了解進展性和總結性評估,可參閱《高中課程指引》。
進展性評估和持續性評估也是有分別的。前者透過正式和非正式地評估學生表現,提供回饋,以改善學與教;而後者則是持續評估學生的學業,但可能並不提供有助改善學與教的回饋,例如累積每星期的課堂測驗成績而沒有給予學生具建設性的回饋,這既不是良好的進展性評估,也不是有意義的總結性評估。
就教育理念而言,進展性評估理應更受關注,並給予高於總結性評估的地位;但過往學校傾向側重後者。由於研究顯證指出進展性評估有助完善教學決策,並能提供回饋改進學習,因此,課程發展議會發表的《學會學習 -- 課程發展路向》(課程發展議會,2001)認為評估措施須作出改變,學校宜給予進展性評估應有的重視,並將促進學習的評估視為課堂教學不可或缺的部分。
校內評估和公開評核
另一方面,公開評核(包括校公開考試和經調整的校本評核)的首要目的是對學生的學習進行總結性評估。學生宜在一個低風險的環境下接觸校本評核的作業,從中練習和體驗,以期在沒有壓力下學習(即作為進展性評估的用途);另一方面,為了評定分數、總結學習,學生其後須完成類似的作業,作為公開評核的一部分(即作為總結性評估的用途)。
校內評估和公開評核也有一定的區別。校內評估是指三年高中教育期間,教師和學校採用的評估措施,是學與教過程的一部分。相對來說,「公開評核」是為各校學生舉辦的評核,是評核過程的一環。就香港中學文憑而言,它是指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舉辦和監督的公開考試和經調整的校本評核。總的來說,校內評估應較著重進展性評估,而公開評核則較側重總結性評估。雖然如此,兩者也並不是簡單二分法的關係。將校本評核包括在公開評核內,就是嘗試在香港中學文憑中,增加進展性評估或促進學習的評估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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